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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答:匯算清繳58個實務問題

頒布時間:2019/3/8 20:55:34

官方解答:匯算清繳58個實務問題


    2019228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負責人通過門戶網站“在線訪談”欄目,圍繞納稅人普遍關心的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相關問題,在線回答網友提問。  


1、哪些企業需要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57)的規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也應按規定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按照總機構計算分攤的應繳應退稅款,就地辦理稅款繳庫或退庫。  


2、今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申報預計什么時候開通?


目前企業所得稅申報系統的開發及測試工作已經完成,預計3月上旬開通匯算清繳網上申報,在此之前如果納稅人需要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的,可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3、企業在近兩年匯算清繳申報環節使用了“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系統”,對防范申報風險幫助很大,今年匯算清繳申報環節是不是可以繼續使用該項服務?黃處長能簡要解答一下么? 

近兩年來,為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的融合,稅務部門推行了“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系統”。該系統以“互聯網+稅務”為依托,以大數據分析為手段,通過“風險體檢”方式為申報數據把脈,生成風險分析信息推送給納稅人,幫助企業提前化解風險,獲得了納稅人的普遍好評。今年將在匯算清繳申報環節繼續推行該系統,并按照稅務總局要求進行優化升級,相信會為企業提供更好的風險掃描服務。 


4、使用“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系統”時,其申報流程是怎樣的?


納稅人在使用“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風險提示服務系統”進行風險掃描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將財務報表通過網上申報方式報送。系統將在納稅人提交匯算清繳申報數據時進行風險掃描,并將可能存在的填報問題反饋給納稅人。納稅人針對系統反饋的可能存在的填報問題進行確認,若經核實不屬于填報問題的可直接確認申報并進行繳稅操作;確實存在問題的,對申報數據進行修改后,可通過網上申報平臺再進行申報并繳納稅款。  


5、近期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7號、58號,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訂,那么請黃處長簡要介紹一下該版申報表的變化情況?


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各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總局于近期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7號和第58號,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涉及封面、《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以及具體申報表單共計18張。其中4張表單調整幅度較大,其余14張表單僅對樣式或填報說明進行局部調整或優化。同時為進一步減輕小型微利企業填報負擔,總局明確了小型微利企業免于填報收入、成本、費用明細表等6張表單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的“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項目,減輕小微企業申報工作量。


修訂后的申報表體系結構上更加緊密,表中欄次設置更加合理,數據邏輯關系更加清晰。該版申報表適用于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后續我們將繼續做好該版年度申報表的解讀工作,請廣大納稅人及時關注稅務局外網及微信公眾平臺。 


6、企業三年以上應付未付款項,是否應作為收入并入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應作為其他收入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7、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還需要進行優惠事項備案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案”的辦理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前,企業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資料。


8、2019年可以報銷2018年發票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企業當期發生的支出應憑合法憑證在稅前扣除。 


 

9、企業收到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各項稅費返還的手續費,需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收到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各項稅費返還的手續費,應并入收到所退手續費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10、企業商品促銷活動中的贈品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涉稅處理? 


 

企業在商品促銷活動中,采取買一贈一以外的方式銷售商品時,贈送給消費者的商品,在會計上未作收入處理的,納稅申報時,應將贈送商品確認為視同銷售收入。 

申報時填寫A1050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將應稅收入填報第3行“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收入”的第一列稅收金額和第二列納稅調整金額,同時將視同銷售成本,填入第13行“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成本”的第一列稅收金額,以負數填報第二列納稅調整金額。  


11、籌建期企業收到政府補助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涉稅處理?


按照會計準則第16號規定,政府補助分為兩類: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①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②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對于收到政府補助所得稅處理應當首先判定是否屬于不征稅收入,如果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按照財稅〔201170號文件相關規定處理;如果不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應當作為政府補助在收到當期確認應稅所得,發生的相關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  


12、房地產企業在商品房預售階段取得預收房款,是按照房款全額作為計算預計毛利額的基數,還是按不含增值稅額的房款作為計算預計毛利額的基數?


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口徑暫按以下公式計算: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預售收入/1+稅率或征收率),并以此作為計算預計毛利額的依據。 


13、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其法人合伙人從有限合伙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在何時確認所得?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若法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已計入當期利潤的,則預繳申報時應按照實際利潤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末仍未計入當期利潤的在匯算清繳時一并確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4、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補償金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與受雇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和天津市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標準的部分,可以在稅前扣除。 


15、企業發生工傷、意外傷害等支付的一次性補償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員工發生工傷、意外傷害等事故,由企業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其支付的經濟補償,憑生效的法律文書和銀行劃款憑證、收款人收款憑證,可在稅前扣除。 


16、企業發生的通訊費、職工交通補貼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通訊、交通待遇,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通訊、交通補貼,應納入職工工資總額準予扣除;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17、企業發生的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通訊、交通待遇,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通訊、交通補貼,應納入職工工資總額準予扣除;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18、企業發生的勞務派遣用工支出能否作為工資薪金支出?能否作為三項經費的計提基數?


勞務派遣用工,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規定,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1)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2)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19、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責任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的具體口徑?


一是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準予稅前扣除。企業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保險費應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是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企業只為高級管理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按照財稅[2009]27號文件規定,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業僅為高級管理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通過工資薪金科目核算并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可在稅前扣除。(備注:可在稅前扣除值得商榷) 


21、企業為職工體檢產生的費用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因此,企業為員工進行體檢(含新員工入職體檢)實際發生的費用作為企業職工福利費在稅前扣除。  


22、企業職工食堂經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納入職工工資總額,準予扣除。  


23、企業發生的差旅費支出如何稅前扣除?


一是納稅人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本企業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其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二是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工作任務、支付憑證等。  


24、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地下車位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修建地下停車場所的稅務處理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三十三條:“企業單獨建造的停車場所,應作為成本對象單獨核算。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停車場所,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處理”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地下停車場所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作為單獨建造的停車場所,成本對象單獨核算,按照稅法規定的年限提取折舊。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車場所收入,無論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則,分期計算收入。


二是地下停車場所屬于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并且作為公共配套設施已計入計稅成本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車場所收入,無論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均應按照合同(協議)約定的收取當日確認收入。  


25、我公司正處于籌辦期階段,想了解一下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一是企業籌辦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開辦費。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在開辦費結轉攤銷年度,按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關于籌辦費的處理規定,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二是企業籌辦期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開辦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開辦費結轉攤銷年度,按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關于籌辦費的處理規定,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26、企業初次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和技術維護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對增值稅納稅人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相關財稅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有關規定相關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有關規定。  


27、租賃期間融資租賃資產無法取得全額發票,稅前如何扣除?


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期間無法取得全額發票,承租方在取得融資租賃資產時,以融資租賃協議中約定的總的支付金額和相關稅費作為計稅基礎,憑融資租賃協議,按照稅法有關規定計提的折舊,允許在稅前扣除。  


28、企業股東投資未到位發生股權轉讓,其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如何確認?


企業進行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未到位前發生股權轉讓,其初始投資成本按照實際出資額確定。 


29、企業發生裝修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對房屋、建筑物進行裝修發生的支出,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實際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依據相關憑證,將剩余尚未攤銷的裝修費余額在停止使用當年一次性扣除。  


30、企業發生的借款利息扣除憑證問題?


一是企業向金融機構支付的借款利息和手續費等支出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二是企業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憑發票在稅前扣除。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憑發票準予稅前扣除。  


31、企業購買預付卡稅前扣除處理問題?


對于企業購買、充值預付卡,應在業務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按照購買或充值、發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進行以下稅務處理


一是在購買或充值環節,預付卡應作為企業的資產進行管理,購買或充值時發生的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二是在發放環節,憑相關內外部憑證,證明預付卡所有權已發生轉移的,根據使用用途進行歸類,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如:發放給職工的可作為工資、福利費,用于交際應酬的作為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三是本企業內部使用的預付卡,在相關支出實際發生時,憑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  


32、企業發生的租賃房屋及公用費用支出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1)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租賃房屋,實際發生的房屋租賃費支出,可憑房屋租賃合同及合法憑證稅前扣除。按合同約定應由承租方負擔房屋租賃相關費用(如煤水電氣、物業費等)的,承租方實際發生的支出,可憑房屋租賃合同及發票原件稅前扣除。


2)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作為應稅項目開具發票的,企業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為職工提供住宿而發生的房屋租賃支出,憑房屋租賃合同及合法憑證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企業為職工報銷個人租房費,可憑出租方開具的合法憑證(發票抬頭可為企業職工個人)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33、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該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何確定?


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憑合法憑證,并按以下年限計算折舊在所得稅前扣除。以下方法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一是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出售方能夠提供該項資產原始資料(包括發票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或相關資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可按稅法規定該項資產的剩余年限計算折舊。


二是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售方雖不能提供該項資產原始資料復印件,但企業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該項資產進行了評估,且評估報告中列明了該項資產的已使用年限和尚可使用年限,若該項資產整體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不低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企業可選擇按照資產評估報告中列明的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金額或者按照稅法規定該類資產最低折舊年限減除已使用年限作為該項資產的剩余折舊年限計算折舊。上述方法一經選擇,不得隨意改變。


對資產整體使用年限低于稅法規定的該類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按稅法規定最低折舊年限減除已使用年限作為該項資產的剩余折舊年限計算折舊。


三是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售方不能提供該項資產原始資料復印件,也不能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該項資產評估報告的,應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折舊。


四是企業購買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條件的,可以選擇一次性扣除或縮短折舊年限。其中,采取縮短折舊年限加速折舊的,其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一般不得變更。企業接受投資、受贈的固定資產按上述規定執行。 


34、企業發生違約金支出,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時對扣除憑證該如何準備?


違約金是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時,由違約的一方對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用于賠償損失的金額。


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違約金可憑發票、當事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在稅前扣除,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違約金可憑當事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非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方開具的收款憑證在稅前扣除,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 


35、企業在保稅港區內注冊(海關監管圍網內),該企業從國內購買的設備,國內企業視同出口,國內企業為該企業開具的形式發票稅前能否扣除?


在保稅港區內注冊(海關監管圍網內)的企業開具的形式發票不得作為該企業稅前扣除的憑證,該企業可憑國內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海關完稅憑證稅前扣除。 


36、企業發生的境外費用扣除憑證問題?


企業發生與經營有關的境外費用,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37、實行統借統還辦法的企業資金拆借利息稅前扣除規定?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統借統還業務的規定: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稅;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因此,對實行統借統還辦法的企業集團,利息支付方向統借方支付的利息支出,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憑發票在稅前扣除。 


38、企業丟失增值稅發票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一是企業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是企業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通用機打發票,購買方企業暫憑加蓋銷貨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及通過稅務部門網站“發票查驗系統”查詢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票面信息結果在稅前扣除。  


39、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指標難以核實,部分高新企業借調員工短暫從事研發,科研人員最低從事研發時間如何確定?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三、認定條件”--“(五)企業科技人員占比”--“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睂τ谠诼、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需在一個年度內累計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滿183天,才可判定為科技人員。  


40、政策性搬遷開始年度如何把握?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政府為了公共利益征用企業房產的,應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搬遷期限等事項,與被征收人訂立補償協議。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因此,在稅收征管實踐中,搬遷開始年度應按照搬遷協議或搬遷決定規定的搬遷開始日期所屬的納稅年度計算。 


41、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改為查帳征收方式的企業,其改為核定征收方式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能否結轉彌補?


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改為查帳征收方式的企業,其改為核定征收方式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結轉,用以后采取查帳征收方式年度取得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應連續計算,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42、想了解一下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對公益性捐贈支出計算扣除時,應遵循“先捐先抵”的原則,先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捐贈支出,再扣除當年發生的捐贈支出。  


43、是否所有企業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都提高到8%?


是的。自201811日起,所有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  


44、支付給無法開具發票的非法人單位的費用能否根據支付憑證,收據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比如支付給商會組織的會員費?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45、公司培訓聘請外部機構人員來我公司培訓支付的勞務費,外部培訓人員無法提供發票,該費用我公司是否需要調整納稅調增?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46、匯總納稅的分支機構與以往年度申報內容一樣嗎?


跨省市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表樣,具體填報內容包括“預繳方式”、“企業類型”、“分支機構填報—分支機構本期分攤比例”及“分支機構填報—分支機構本期分攤應補(退)所得稅額”。  


47、零申報的企業必填的表有哪些?


納稅人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繳申報時必填表單為A000000《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及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如果納稅人為小微企業,則收入、成本、期間費用明細表免填,其余表單由納稅人結合業務實際進行選填。如果納稅人不屬于小微企業,則需要結合適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填報對應的收入、成本、期間費用明細表,其余表單由納稅人結合業務實際進行選填,比如企業存在職工薪酬支出,則需要選填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及其上一級附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48、匯繳年度相應支出未取得發票可否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在預繳期間未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的規定,對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當年匯繳期內還不能取得有效憑證,按照2011年第34號公告規定上述成本費用匯算清繳時不得在稅前扣除。  


49、針對匯繳年度相應支出未取得發票的,有什么補救措施可以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么?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可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能夠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2)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828號公告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3)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并且未能憑相關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50、由于一些原因(如購銷合同、工程項目糾紛等),企業在以前年度未能取得發票,2018年度取得了發票后該如何進行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因此納稅人2018年度取得了發票后可以按規則追補至相應年度進行稅前扣除。  


51、今年研發費是所有企業加計扣除都是75%?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的文件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因此,所有企業在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符合歸集條件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75%的比例進行加計扣除。  


52、匯算清繳時企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今年是否還需要去窗口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因此,企業在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時,無需事先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或審批手續,但需要按照文件規定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53、我單位是一個協會,是否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是否要去稅務做免稅登記?


我市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等組織,可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和《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稅政〔20191號)的文件規定,到稅務機關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后,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文件規定范圍的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54、根據財稅〔201854號文件,小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在匯清繳時需要納稅調整嗎?季度預繳所得稅時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怎么填寫?


根據財稅〔201854號文件規定,企業在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企業在進行2018年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時,可通過填報A201020《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第4行“二、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進行調整扣除。企業在進行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可通過填報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固定資產”中的對應類型進行納稅調整,同時需要填報第10行“(三)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對享受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情況進行統計。  


55、企業推行一款游戲,但涉及侵權問題,被其他企業告到法院,法院判決賠償對方200萬。請問我企業發生的賠償金能否憑法院判決、收付款憑證在稅前扣除?


可以。  


56、企業從境外進口一批貨物,報關進口后在國內銷售。但對方拒絕提供發票。我企業購買貨物的支出,能否憑海關進口繳款書、合同、付款憑證在稅前扣除?


可以。  


57、我們企業去年申請了商標,侵權個人著作權,打官司敗訴賠償26000元給個人,沒有取得發票,我們只有銀行回單和開庭等資料,該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于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58、《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企業從關聯方取得借款,應符合稅收規定債權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比例(注:金融企業債資比例的最高限額為51,其他企業債資比例的最高限額為21,目前企業集團之間的統借統還,其利息支出是否需遵循此規定的要求?還是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發放款項公司所得稅稅負不高于與接收款項公司所得稅稅負,其利息支出就可以稅前扣除,或一個問法,企業集團之前的統計統還,金額超過了關聯企業債資比2:1,其利息支出如何才能符合規定的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比例超過關聯企業債資比的利息支出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來源:天津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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